生命学院2026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遴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8

依据《北京化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北化大校教发〔2023〕8号)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为规范校企协同培养,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学院开展2026年度企业导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领导,恪守学术规范,为人师表;

  2.  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具备良好职业素养与行业影响力;

  3.  原则上申报年龄不超过57周岁,身体健康;

  4.  原则上具有本专业领域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  具有丰富工程实践、行业管理或科研一线经验,能够承担研究生专业实践、学位论文指导工作。

二、遴选程序

  1.  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北京化工大学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情况简表》,提交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  学院审核: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参会人数不少于全体委员2/3,获参会委员2/3及以上同意为通过。

  3.  公示与聘任:评审通过人员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获得企业导师资格.

  4.  备案:学院按要求将本年度企业导师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5.  聘书发放:实际招收并指导研究生,并完成《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填报的企业导师,学院颁发聘书。

三、材料报送

  1.  提交材料:

  •  《北京化工大学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情况简表》纸质版(签字盖章);

  •  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职称、学位、行业经历等)。

  1.  报送时间:2026年4月19-29日

  2.  报送地点:科技大厦301-1

四、有关说明

  1.  企业导师实行校内导师+企业导师双导师制,共同指导研究生培养全过程;

  2.  硕士企业导师聘期一般不超过3年,博士企业导师聘期一般不超过5年;

  3.  学院将对企业导师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不能履行职责者按规定解除聘任。

  4.  学院每年开展优秀企业导师评选,对履职到位、指导效果突出者予以表彰。


北京化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pdf

北京化工大学企业导师申请表.docx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