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化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北化大校教发〔2023〕8号)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为规范校企协同培养,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学院开展2026年度企业导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领导,恪守学术规范,为人师表;
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具备良好职业素养与行业影响力;
原则上申报年龄不超过57周岁,身体健康;
原则上具有本专业领域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具有丰富工程实践、行业管理或科研一线经验,能够承担研究生专业实践、学位论文指导工作。
二、遴选程序
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北京化工大学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情况简表》,提交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学院审核: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参会人数不少于全体委员2/3,获参会委员2/3及以上同意为通过。
公示与聘任:评审通过人员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获得企业导师资格.
备案:学院按要求将本年度企业导师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聘书发放:实际招收并指导研究生,并完成《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填报的企业导师,学院颁发聘书。
三、材料报送
提交材料:
《北京化工大学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情况简表》纸质版(签字盖章);
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职称、学位、行业经历等)。
报送时间:2026年4月19-29日
报送地点:科技大厦301-1
四、有关说明
企业导师实行校内导师+企业导师双导师制,共同指导研究生培养全过程;
硕士企业导师聘期一般不超过3年,博士企业导师聘期一般不超过5年;
学院将对企业导师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不能履行职责者按规定解除聘任。
学院每年开展优秀企业导师评选,对履职到位、指导效果突出者予以表彰。
北京化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pdf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