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工程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9-07-17

学科门类:专业硕士

 

学科名称:制药工程

 

学科代码:085235

 

 

学科专业介绍

制药工程专业于200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在化学合成制药、药物制剂、天然药物及生物技术制药方面有较高的水平,在制药工程设备和制药工艺领域的工业化方面成绩突出,获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奖励等多项。

本学科具有一批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973首席科学家1人,长江学者2人,杰出青年2人,教授和副教授16人,北京市科技新星2人。近年来承担国家863计划项目、973项目、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省部级项目30多项。

本学科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还具有很高的工程实践水平,在承担国家科研任务的同时还承担了大量制药企业委托的课题,为企业创造了数以亿计的经济效益,学科水平在工业界享有盛誉。

本学科拥有“化工资源有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与本校化学和化工学科共建),拥有教育部生物炼制工程中心、北京市生物加工重点实验室等多个国家级、省部级科学研究机构。本学科与鲁抗集团成立了国家级卓越工程师培养基地,同时本学科还不断完善省部级、校级卓越工程师培养基地的建设。

本学科毕业生深受企业界、高校、研究机构的欢迎,相当部分毕业生已成为科技、工程、管理方面的中坚力量。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立足大化工及其相关工程领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端化工技术和管理人才。应达到: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实事求是,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工程职业道德。

2.以工程科学与技术为特色,为我国制药企业及其相关工程领域培养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

3.专业学位硕士获得者应具有国际视野,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制药工程及其相关学科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宽广的专门知识,掌握基本的创新方法和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与现代技术手段,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4.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二、主要研究方向

1、药物化学合成及半合成

2、制剂学

3、药物分离新工艺与新技术

4、生物技术制药

 

三、学分要求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须修满总学分35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21学分,非学位课与学位课学分之和不低于25学分;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各占1学分,专业实践作为必修环节占8学分,成绩不计入GPA。

 

四、课程设置

 

课程

类别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备注

学

位

课

 

公

共

基

础

课

 

HSS501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1.0

秋

必修

HSS50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0

秋

Eng551

专业英语

16

1.0

秋

Hss51801

工程伦理

32

2.0

秋

OL51902

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在线课程)

32

2.0

秋

OL51903

如何写好科研论文(在线课程

32

2.0

秋

Eng51901

硕士生英语(一外)

40

2.0

秋

必修

Math501c

应用数理统计

32

2.0

秋

至少选

2学分

Math502c

矩阵理论及其应用

32

2.0

秋

Math503c

数学物理方程

40

2.5

秋

Math504c

数值分析

40

2.5

秋

Math505c

最优化方法

32

2.0

秋

OL51904

研究生的压力应对与健康心理

16

1.0

秋

必选2学分

OL51905

不朽的艺术:走进大师与经典

35

2

秋

OL51906

创新创业心理学

6

0.5

秋

OL51907

麦肯锡“全球领导力”

6

0.5

秋

OL51908

互联网思维

11

1

秋

OL51909

中国古代礼义文明——礼学经典

47

3

秋

OL51910

中国古代礼义文明——礼制

43

3

秋

OL51911

西方哲学精神探源

43

3

秋

OL51912

文物精品与文化中国

73

4

秋

OL51913

西方思想经典与现代社会

19

1

秋

Hss51802

科技论文写作

16

1

秋

至少选1学分

Law590

知识产权法

8

0.5

秋

ME590

经济学基础

16

1

秋

ME594

管理学基础

16

1

秋

Phi590

心理学

8

0.5

秋

Phi591

组织行为学

8

0.5

秋

专业核心课

Med502

现代药物制剂

40

2.5

秋

至少选

4学分

Med51901

高等药物化学

32

2.0

秋

Bio501

高等生物化学

40

2.5

秋

Bio562

生化分离工程

40

2.5

秋

Bio514

细胞生物学与培养工程

40

2.5

秋

Med520

制药工程案例

16

1.0

秋

必修

非

学

位

课

专业方向及特色课

Med508

中医与养生

32

2.0

秋

可在本表中选择,亦可在全校研究生课程中任选,鼓励跨学科选课。

Med501

现代中药制药

24

1.5

秋

Bio561

生化反应工程

32

2.0

秋

Bio551

功能性食品进展

32

2.0

秋

Bio504

分子生物学与基因操作技术

40

2.5

秋

必修环节

INT501

专业实践

一年

8.0

 

必修

Com501

开题报告

 

1.0

 

Com502

中期检查

 

1.0

 

 

 

五、专业实践

1. 实践目标

专业实践是工程硕士培养的重要环节,目的是加强实践教学环节,进一步推进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内容和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培养创新型、创业型和应用型人才,加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对制药工程的基本原理和专业知识的认知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提升研究生运用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创造性地研究和解决有关工程类实际问题的能力。

2. 实践内容

专业实践一般安排在课程学习结束之后的第二学期,可以采取集中实践或分段实践进行。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并且须在第四学期结束之前完成。专业实践可以在企业或校企联合专业实践基地完成,实践内容可以为企业实习及企业科研活动,也可以采取直接参与导师工程应用型课题的方式。实践过程应紧密围绕制药工程专业培养目标的各方面,涵盖与制药工程相关的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着重培养学生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专业实践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负责制。校内导师主要指导学生的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等;校外导师主要负责指导专业实践,围绕专业培养目标帮助研究生制定实践计划、确定实践内容以及实施方案,提供实践场所和条件。学生须在导师指导下开展企业实践,由导师对企业实践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3. 考核方式

专业实践完成后,学生须撰写专业实践报告,并填写《北京化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鉴定表》。实践报告须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结合理论知识以及专业实践心得完成不少于5000字的总结,系统阐述学生在工程实践过程中对制药工程各个环节的实践情况。

专业实践考核采取集中答辩的方式进行。集中答辩委员会由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专业学位指导分委员会确定,导师不进入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5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至少有1名校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或院专业学位指导分委会委员。集中答辩委员会应包括校内导师代表、企业导师代表以及相关企业代表。答辩过程中,研究生或团队应根据具体实践内容和预期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系统汇报和答辩。

答辩委员会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报告和实践鉴定书进行评阅,特别是专业实施方案中考核预期指标的完成情况,并结合研究生或团队的答辩情况,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通过答辩进行表决,通过专业实践答辩的研究生方可获得专业实践学分。

专业实践是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占8个学分,如果专业实践答辩不通过,将不能进行学位答辩等环节。

 

六、必修环节

1.入学教育

新生须在入学第一周内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入学教育并考核通过。

2.开题报告

详见《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要求及考核办法》。要求阅读与学位论文课题相关的文献,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20篇。

3.中期检查

详见《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检查工作实施细则》。

4.学术及德育活动

研究生在读期间除正常参加学校和学院的课程学习、科研工作和各项学生活动外,须通过研究生院网站个人账号报名参加学术及德育活动。硕士研究生须参加六次以上学术活动,并且每学期参加一次德育活动。

5.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一般安排在课程学习结束之后的第二学期开始,可集中进行,也可分段进行,但必须保证相应的实践时间,并且须在第四学期结束之前完成。

6.论文研究

学位论文工作是全面培养研究生树立严谨的科学作风、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培养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等形式。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修满课程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及各项必修环节后,按照《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申请论文答辩。

7.答辩

(1)论文查重

详见《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

(2)论文盲审

详见《北京化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行抽查盲评的暂行规定》。

(3)答辩

详见《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集中答辩实施细则》。

开题、中期、论文答辩的中间时间间隔不得少于五个月。